•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42
  • 主题分类: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文  号:薛发改字〔2023〕7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标  题:关于调整非直供工业蒸汽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及销售价格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调整非直供工业蒸汽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及销售价格的通知

枣庄市建阳热电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对各公司供热输配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非直供工业蒸汽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及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枣庄市建阳热电有限公司非直供工业蒸汽出厂最高限价166元/吨,下浮不限。

二、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非直供工业蒸汽管网输送价格48元/吨,非直供工业蒸汽销售最高限价214元/吨,下浮不限。

三、各企业要确保供汽质量,根据合同用汽参数要求,保障参数达标、稳定运行,满足用汽企业的需要。热源企业不得以省电网调整等原因发生停汽、降压和减少供汽流量的情况。热力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与热源单位、用汽企业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企业生产用汽。

四、各企业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宣传和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23年2月7日起执行。

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

关于调整非直供工业蒸汽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及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