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0430
- 主题分类:证明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 标 题: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序号 |
区级主管 单位 |
证明事项 |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开具 |
备注 |
1 |
区国动办 |
身份证明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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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国动办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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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国动办 |
勘察、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行政审批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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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国动办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平战转换预案)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0日通过,2017年10月23日修订,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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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国动办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