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0815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12日
- 标 题: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食盐专营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食盐专营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食盐专营工作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食盐专营办法》
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
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
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
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4487579
办公地址:薛城区仲建大厦12楼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食盐专营工作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食盐专营办法》
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
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
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
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4487579
办公地址:薛城区仲建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