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437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1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11日
  • 标  题: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食盐专营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食盐专营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食盐专营工作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食盐专营办法》

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4487579

办公地址:薛城区仲建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