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1511
- 主题分类: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 标 题:(优待政策)转发: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效力状态:有效
(优待政策)转发: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乘车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乘车补助:每生每年3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