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286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标  题:2024年度薛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薛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建议)

张洪伟代表:

关于建设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筹建专门学校。专门学校是专门针对青春期孩子进行行为习惯矫正和沟通辅导的全封闭式管理特训学校,薛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82 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4〕14 号)等文件精神,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协调落实专门学校建设经费,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主题班会、法治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完善侵害学生行为及时处置机制、校园安全防控机制、道德与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等,着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因病因事缺勤学生登记追踪制度、无故旷缺课学生追查制度、学生请假家长签字带离制度、来客识别查证登记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管疏治”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师、完善家校社与部门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生心理排查与教育,开展“珍爱生命 健康成长”专项活动,“爱心传递 情暖校园”主题活动。

下步,区教体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更高站位和更实举措,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不断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