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714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扩大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比例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扩大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比例的建议)
梁春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比例的建议》,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办理好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以贯之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适当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学校的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下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各学校实际,依据学生需求,结合上级相关政策,科学规划布局,为学生提供更优质教育服务。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