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66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 标  题: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案号:370403202300243 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6月10日 14时51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C1152(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7.3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1.3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勇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万零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6
2 案号:370403202300225 枣庄市舜程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10日 15时15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9928(黄色)鲁DGG2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8.3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300吨。当事驾驶员提供枣庄市榴园纸业有限公司纱管纸销售单编号0000023144显示货物总重42.631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舜程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秦华春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舜程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3 案号:370403202300227 山东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13日 10时33分,在S318张庄(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2669(黄色)鲁DMZ37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4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洪振民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山东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4 案号:370403202300234 枣庄市远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09日 10时31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9283(黄色)鲁DEC83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3.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4.6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远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刘红立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远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柒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5 案号:370403202300236 徐州金坤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09日 00时28分,在S238刘桥(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ML696(黄色)苏CA6X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1.9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2.9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徐州金坤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张宗昌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徐州金坤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万壹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6 案号:370403202300240 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3月25日 03时47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C5772(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7.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1.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孙龙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万零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7 案号:370403202300241 微山县华力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12月05日 12时20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33U63(黄色)鲁DHU1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5.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6.4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微山县华力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尹立行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微山县华力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万叁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8 案号:370403202300230 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1年11月15日 06时58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K3017(黄色)鲁DAK0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7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7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刘亮亮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9 案号:370403202300239 微山县远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1年10月07日 06时22分,在S238刘桥(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01Z80(黄色)鲁DX989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6.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7.0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微山县远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张继东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微山县远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0 案号:370403202300237 枣庄润法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1年09月11日 19时05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0502(黄色)鲁DEP5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2.1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3.1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润法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顾士龙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润法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1 案号:370403202300242 兰陵县众佳禾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1年07月27日 19时19分,在G518山家林西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Q171LD(黄色)鲁DS50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1.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8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颜成伟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兰陵县众佳禾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陆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6
12 案号:J370403202300422 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1年08月01日 02时36分,在G518山家林西超限超载监测点检测到鲁DD2938(黄色)鲁DKR8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3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3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姚秀明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13 案号:J370403202300413 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06月17日 22时45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93187(黄色)鲁DP253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4 案号:J370403202300412 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06月25日 18时16分,在S238刘桥超限超载监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H81N11、鲁DHZ75挂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7.7吨,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8.7吨。当事驾驶员提供山东润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过磅单显示车货总重53.9吨,经执法人员查实采纳当事人意见,执法人员郝荣海、李海山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证明:宋方强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15 案号:J370403202300415 济南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06月29日 16时41分,在G518金河(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AM8931(黄色)鲁A886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3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3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顺发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6 案号:J370403202300416 枣庄超凡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07月23日 07时32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C9539(黄色)鲁DEF8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0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超凡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7 案号:J370403202300406 临沂市罗庄区大广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09月26日 21时47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枣庄Q777FC(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6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临沂市罗庄区大广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18 案号:J370403202300421 山东福达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11月08日 11时42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D5251(黄色)鲁DMM33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5.3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300吨。当事人提供了中联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计量单,显示车货总重为52.100吨。经执法人员核定,采纳当事人意见。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福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19 案号:J370403202300420 荣御物流有限公司枣庄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2年12月10日 18时33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8608(黄色)鲁DMP8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4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荣御物流有限公司枣庄,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20 案号:J370403202300424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3月29日 00时05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检测到鲁PY0037(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2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陈振铭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21 案号:J370403202300423 市国祥运输有限公司枣庄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02日 21时48分,在S238刘桥(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检测到鲁DD1516(黄色)鲁DJK27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4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4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市国祥运输有限公司枣庄,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张彦彬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市国祥运输有限公司枣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22 案号:J370403202300414 市银河运输有限公司枣庄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05日 20时11分,在S318张庄(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8879(黄色)鲁DKH97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市银河运输有限公司微山,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23 案号:J370403202300411 县华力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微山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12日 16时14分,在S321西山口超限超载检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H12P76(黄色)鲁HZ0K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2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2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县华力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微山,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张发明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县华力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微山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24 案号:J370403202300425 县晟龙运输有限公司微山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16日 00时59分,在S238刘桥(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07X82(黄色)鲁HX8Y6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5.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2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县晟龙运输有限公司到鲁,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叁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5
25 案号:J370403202300426 兰陵县众佳禾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4月22日 19时11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Q171LD(黄色)鲁DS50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9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9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兰陵县众佳禾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颜成伟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兰陵县众佳禾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6
26 案号:J370403202300428 邯郸市肥乡区佳鸿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04日 14时36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系统检测到冀D2D191(黄色)冀D58S1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1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1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邯郸市肥乡区佳鸿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艳军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邯郸市肥乡区佳鸿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6
27 案号:J370403202300407 枣庄金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08日 15时18分,在G518金河(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93396(黄色)鲁DT26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0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金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28 案号:J370403202300417 济宁润祥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08日 16时44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95C98(黄色)鲁HT65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济宁润祥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29 案号:J370403202300409 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12日 17时37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检测到鲁DK3017(黄色)鲁DAK0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3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3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刘亮亮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30 案号:J370403202300410 山东东信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15日 14时24分,在S318张庄(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H22J16(黄色)鲁HR7U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9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9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东信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黄文全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山东东信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31 案号:J370403202300419 济宁立胜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16日 18时14分,在S238刘桥(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25B22(黄色)鲁HE9J7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9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9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济宁立胜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32 案号:J370403202300404 山东朋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24日 14时15分,在S322山家林东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Z9729(黄色)鲁DFW0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朋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33 案号:J370403202300405 莒县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29日 05时44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L77172(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3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3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莒县金宏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34 案号:J370403202300408 山东凯禄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6月04日 01时35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L89581(黄色)鲁LNJ7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5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5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凯禄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战勇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山东凯禄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35 案号:J370403202300418 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6月04日 06时51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6520(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6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万港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36 案号:J370403202300427 临沂厚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6月10日 20时18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系统检测到鲁Q277LG(黄色)鲁QA2H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900吨,根据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9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临沂厚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军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临沂厚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6
37 案号:370403202300238 刘芝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2023年05月22日 21时00分,薛城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枣庄西站对孙东驾驶的鲁D7363E(蓝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郝荣海、李海山向孙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询问驾驶员孙东得知在2023年5月21日约15时从枣庄西站拉载五名乘客到台儿庄区,另查明该车驾驶员从5月21日至5月22日两天共收入120元。孙东在枣庄西站被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孙东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和自己的《从业资格证》 。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孙东的《驾驶证》复印件一份、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刘芝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伍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38 案号:370403202300233 刘光殿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接群众举报,薛城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枣庄西站对刘光殿驾驶的鲁HHP938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2023年05月22日 20时30分,执法人员郝荣海、李海山向刘光殿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询问驾驶员刘光殿得知其2023年5月21日拉载四名乘客从枣庄西站到长白山一工地,通过微信二维码收款的方式于2023年5月21日20时44分03秒收取打车车费35元,转账单号10001071012023052101232115512572。该车驾驶员刘光殿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和自己的《从业资格证》 。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刘光殿的《驾驶证》复印件一份、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刘光殿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伍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39 案号:370403202300235 杨广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接群众举报,薛城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枣庄西站对杨广驾驶的鲁DRY555(蓝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2023年05月22日 20时30分执法人员郝荣海、李海山向杨广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询问驾驶员杨广得知2023年5月19日20时其拉载壹名乘客从枣庄西站到峄城,通过微信二维码的方式于2023年5月19日20时57分51秒收取打车费50元,转账单号10001071012023051901301525163602,另查明其从2023年3月开始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累计收入300元。该车驾驶员杨广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和自己的《从业资格证》 。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杨广的《驾驶证》复印件一份、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杨广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伍仟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40 案号:370403202300232 渠会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11日 18时28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93767(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4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渠会永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渠会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41 案号:370403202300231 渠会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5月09日 20时27分,在X038潘庄(双向)超限超载监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93767(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9.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渠会永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渠会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42 案号:370403202300228 王瑞科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3月20日 22时50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JU915(黄色)苏CJ2M3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0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王瑞科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王瑞科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
43 案号:370403202300229 王瑞科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03月10日 19时36分,在S321西山口(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JU915(黄色)苏CJ2M3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1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100吨。执法人员郝荣海15040217064、李海山1504021703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王瑞科,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途经点位录像等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王瑞科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王瑞科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