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0843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14日
- 标 题: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薛城区交通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三、承办机构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薛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条件
发现、举报、控告、主动交代违法行为,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案件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清单。
七、办理期限
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
十、救济渠道
向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向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中心
投诉电话:0632-5199212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632-5199502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汉江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十三、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汉江路1号
电话咨询:0632-519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