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0752
  • 主题分类: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9日
  • 标  题: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1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二条 第一款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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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3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4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备案、是否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是否一致等情况的检查。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5 对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四)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第三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质量动态信息发布和质量问题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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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七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7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外的其他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参照本规定执行。 薛城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