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741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强化无人机管理,保护涉企商业机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强化无人机管理,保护涉企商业机密的建议)

尊敬的代表:

关于强化无人机管理,保护涉企商业机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加强对工业园区,无人机飞行禁飞区的监管”的建议,我局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已经在奥瑟亚化工、邹坞化工园区、鸿阳热力及加油站等区域划定禁飞区30余个。

针对“加强对重点企业,高危企业的监管力度”的建议,6月份,山东省司法厅发布《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飞行安全监管、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待办法正式印发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落实监管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