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182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标  题:2024年度薛城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中心提供优质普惠公共服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薛城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中心提供优质普惠公共服务的建议)

王均东、孙延伟代表:

感谢您对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中心提供优质普惠公共服务的建议》具体内容,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嵌入式社区养老托育的具体做法

2023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该方案要求,依托社区基本单元,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摸清社区设施底数。自2024年开始,由住建部门牵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小区、社区、街区列为城市体检基本单元,查找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配建不达标、功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短板,列出问题台账、录入信息平台并实施动态更新。为社区养老托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嵌入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力推动设施移交,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薛城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设计配建、移交及运营管理“四同步”机制,新建成小区完成用房移交25处。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变化等,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重点面向社区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的服务需求,优化设施规划布局,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三)全速开展试点先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通过改造和新建相结合,大力推进常庄街道西小社区和新城街道花城社区2处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养老托育服务。压实政府组织实施、资金投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推动和支持引导,向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配套支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投入、社会力量投入等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结合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供支持。

(二)优化项目审批。在编制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时,统筹考虑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在选址布局时做好安全评估和安全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简化相关许可审批办理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措施,为经营主体依法提供便利、规范的登记、许可和备案服务。

(三)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相关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评估督导。教体、民政、文化和旅游、卫健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和规范安全发展。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