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184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标 题:2024年度薛城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改善人口老龄化,优化老有所养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薛城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改善人口老龄化,优化老有所养的建议)
孙慧代表:
感谢您对老龄及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人口老龄化,优化老有所养的建议》具体内容,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优化老有所养的具体做法
目前,全区总人口50.61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26万人,占总人口20.98%。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指示要求,积极落实山东民政“1261”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高”站位,持续强化保障机制。区委、区政府把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工作位置,把人力、物力、财力聚集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全区建立了“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书记巴海峰同志任总召集人,区政府樊猛区长为召集人,有关27个职能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4次,商讨解决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为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全”联动,持续完善支持政策。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三个统筹”,形成部门合力优化政策支持。区民政局成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单位,明确了相关职能。投入49万元,编制了“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19-2035年)。印发了《薛城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计配建要求、配建程序和移交及运营管理“四同步”机制。
(三)坚持“细”落实,持续健全服务制度。根据省、市两级工作安排,借鉴先进地市经验,从实际出发,细致入微地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养老服务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分工表》和《薛城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印发了《薛城区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共对12649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384万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薛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力量、服务内容和服务质效。对全区 1682 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探访率达到100%的关爱服务,累计探访关爱40422次,服务时长31760小时,满意度99.8%。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策支撑,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医养康养政策保障,持续完善各类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医养康养同步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凝聚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加快完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聚焦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护理型医养康养机构。健全城乡社区“两院一体”设施网络,引导医养康养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持续推动全区爱心食堂建设,积极探索以爱心食堂为载体的互助养老新模式。
(三)加强人才培育,补足人才短板。加强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与人社部门、高校、职业院校等合作,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挖掘典型事迹,树立行业标杆,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四)维护老年人权益,提升老龄工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打击涉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开展“敬老月”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