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772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薛城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 标  题:(申报指南)2025年薛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效力状态:有效

(申报指南)2025年薛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办事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①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定义务人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①特困人员;②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③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④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⑤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⑥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材料

①户口簿(户口页、本人页、索引页),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材料;②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③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书,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④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⑤其他必要材料。

五、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5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72元。

六、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拟审批公示、镇街审批、区民政局备案、社会化发放。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陶庄镇:陶庄镇官山路计生办院内                      0632-4811511

邹坞镇:邹坞镇府前路1号便民服务大厅                0632-4518072

临城街道:薛城区黄河中路388号便民服务大厅     0632-4400305

常庄街道:薛城区香江路1号常庄街道办事处         0632-4426159

沙沟镇:沙沟镇凤城路便民服务大厅                    0632-4913035

周营镇:周营镇金汇路便民服务大厅                    0632-4718201

新城街道:薛城区淮河路1号新城街道办事处         0632-4019020

八、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