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548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薛城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18日
  • 标  题:薛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民政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开展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相关事项的行政检查等。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6.《基金会管理条例》;

7.《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8.《殡葬管理条例》等。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行政负责人批准-制作笔录并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清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联系电话

0632-441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