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48
- 主题分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 标 题:关于调整2022年薛城区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调整2022年薛城区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关于调整2022年薛城区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资金
使用计划的公示
根据枣庄市审计局审计反馈意见,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就2022年薛城区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兴华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2021年市级示范合作社奖补5000元,其创建2022年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不再奖补。
二、将用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资金额度调整为5.3万元。
现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室,电话 :4496096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