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485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12日
- 标 题:薛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业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承办机构
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办理期限
符合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至下达处罚决定不超过3个月。
五、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 4411315
办公地址: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A608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七、救济渠道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 4412613
信函投诉: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A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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