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1221
- 主题分类:相关政策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 文 号:枣人社办发〔2021〕12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 标 题: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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