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936
- 主题分类:就业法规咨询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07日
- 标 题: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政策内容:山东省普通高等院校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使用电子报到证,电子报到证和纸质版报到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毕业生实名认证通过后,即可办理电子报到证。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应当在报到期限(三个月)内,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实名登记等手续。
适用对象: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0632-4412450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