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971
- 主题分类: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标 题:公益性岗位补贴
- 效力状态:有效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 余人员一般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632-449800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