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981
  • 主题分类: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标  题: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 效力状态:有效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内容: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12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适用对象: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2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补贴标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咨询电话:0632-447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