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1062
  • 主题分类:相关政策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 标  题: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3〕10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保中心: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市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按照7468元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养老保险处)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