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3-01586
- 主题分类: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标 题:【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效力状态:有效
【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将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补贴范围。
享受条件: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机构。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3.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复印件、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4.《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办事流程:家政服务机构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填写《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通过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家政服务机构账户中。
办理时限:薛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查询和核对,核对无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天。
经办渠道:薛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薛城区珠江路599号soho珠江D1座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2-444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