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惠民实事》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工的通知(薛政字〔2025〕1号)文件,区人社局未承担惠民实事任务,特此说明。
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邮编:277000 网站技术支持:0632-4441199
网站标识码:3704030010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