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434
- 主题分类: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 标 题:2025年枣庄市失业保险惠企稳岗政策第三期: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枣庄市失业保险惠企稳岗政策第三期: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规定,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补助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二、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经办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
①免申即享: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将补助资金发送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直接发送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账户。
②自主申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hrss.zaozhua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障→单位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咨询电话
薛城区:0632-760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