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586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人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新形势下有效促进我市老年群体就业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人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新形势下有效促进我市老年群体就业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新形势下有效促进我市老年群体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薛城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老年人促进就业模式,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就业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稳就业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老年人就业支持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和保障老年人再就业。
一、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就业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支持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就业创业。进一步推动零工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老年人群体等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大力挖掘适合老年人群体的零工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增收。深入实施城乡公益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指导乡村基层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满足大龄低收入群体就业需求。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老年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专家能人等提供就业服务。
二、强化就业保障力度。按照山东省2024年7月1日实施《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从业单位可为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实习学生、住院规培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家政服务人员等特定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待遇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待遇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逐步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培训项目,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升技能,实现再就业。
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加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人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