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128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2022年全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全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等,结合市局《2022年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食品流通特殊食品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各监管所可根据风险分级情况,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对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D级的特殊食品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区局将对相关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1、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包括:特殊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2、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包括:实际生产的特殊食品按规定注册或备案,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符合要求。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符合要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与准予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等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名录,注重信息更新。要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食品经营许可及备案信息与经营场所明显不符合的要及时依法注销。
(二)严格检查,实施问题闭环。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及时报送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三)及时归档,优化结果运用。每次检查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将检查信息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