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130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2022年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市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2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三标”行动为抓手、以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为主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压实“两个责任”、践行“严真细实快”,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强化风险排查,全面提升全区消费者认知、企业管理、监管部门监管、质量安全等四个水平。
(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聚焦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列出2020年以来的“两超”和质量指标不合格企业清单,“一对一会诊”,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添加剂“三定三查一检”等制度,基本杜绝多批次不合格问题。同时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指导相关企业做好自查,并对辖区内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完成全覆盖检查。
2.推进“三标”行动。指导企业以“管理看板”为核心,将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到生产全过程、各环节、各岗位,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指导企业开展“清洁工厂”活动,完善管理制度和生产过程记录,促进标准落地。
3.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工作。推广应用“山东食链”,肉制品、乳制品、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规上企业率先使用“山东食链”实施追溯。
(二)加强食品生产风险排查、防控
4.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三张清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对辖区内企业逐一建立“三张清单”(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纳入企业监管档案。指导企业高质量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列出显著风险清单,年内至少解决1个最突出风险,确保在产企业自查率基本达到100%。
5.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将防控区域性风险作为主要任务,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6.强化重点品种风险排查防控。针对冰乙酸勾兑食醋、酸水解蛋白勾兑酱油、牛羊肉制品掺入鸡鸭肉、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糖掺葡萄糖、淀粉制品配料表不如实标示所用淀粉原料等潜在风险,指导企业加强风险排查防控,严厉查处掺假掺杂违法行为。
7.强化其他突出问题治理。开展整治食品网络虚假宣传暨违法广告“净网”行动。整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非法添加、标签标示不规范行为。开展小麦粉专项检查,排查防控非法添加和配料表虚假标示风险。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8.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要明确每家生产者检查频次、责任单位等事项,确保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次。要将涉粮食品、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涉事单位、风险等级C级、D级等高风险生产者作为检查重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对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并继续对部分高风险、区域性和往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第三方体系检查。
9.加强工作联动。强化生产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及时书面通报稽查、网监、价监竞争、广告等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动,提高监管效果。
10.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包装物,严防疫情传播风险。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继续开展乳制品企业体系检查,推动企业全面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督促肉制品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12.开展产品检验提升行动。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开展产品验证检验工作。
(五)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13.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建设。举办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宣贯。对省局年内编制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等工作学习材料,及时做好宣贯培训。
14.强化食品生产智慧监管。综合运用好监管平台、自查平台,及时将检查结果、整改结果及企业自查情况上传平台,开展监管大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规范食品生产监管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企业(含食品小作坊,下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和我局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总体目标
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信息公开”原则,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严格监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专项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努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三)具体内容
1.日常监督检查。各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分级分类分层监管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完成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企业原料进货查验、投料、关键控制点、生产销售记录、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影响食品安全风险点的检查,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食品集中加工区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检查要点表》完成日常监督检查。
2.飞行检查。区局飞行检查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室负责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对象范围为全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登记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高风险企业、中小型企业、间歇性生产企业、新开办企业。区局飞行检查主要起“一事双查”作用,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查各所监管工作,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3.有因检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以及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工作需要,区局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因检查。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要求,明确监督检查数量、内容和责任人,坚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并举。同时,充分发挥检查、抽检、稽查人员力量,综合发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2.做好问题处置,保证履责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监督企业、小作坊逐一整改到位,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查到底,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要积极推广利用省局开发的食品日常监管系统(智慧市场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省局食品日常监管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强化“大数据”思维,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数据,总结监管规律,增强监管针对性。
4.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检查标准实施检查活动。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检查报告,明确检查结论,确定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依法有据、定性准确,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