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244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 标 题:2022年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全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企业(含食品小作坊,下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和我局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总体目标
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信息公开”原则,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严格监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专项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努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三)具体内容
1.日常监督检查。各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分级分类分层监管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完成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企业原料进货查验、投料、关键控制点、生产销售记录、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影响食品安全风险点的检查,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食品集中加工区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检查要点表》完成日常监督检查。
2.飞行检查。区局飞行检查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室负责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对象范围为全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登记食品小作坊,重点检查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高风险企业、中小型企业、间歇性生产企业、新开办企业。区局飞行检查主要起“一事双查”作用,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查各所监管工作,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3.有因检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以及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工作需要,区局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因检查。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要求,明确监督检查数量、内容和责任人,坚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并举。同时,充分发挥检查、抽检、稽查人员力量,综合发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2.做好问题处置,保证履责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监督企业、小作坊逐一整改到位,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查到底,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要积极推广利用省局开发的食品日常监管系统(智慧市场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省局食品日常监管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强化“大数据”思维,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数据,总结监管规律,增强监管针对性。
4.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检查标准实施检查活动。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检查报告,明确检查结论,确定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依法有据、定性准确,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