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263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6日
- 标 题: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切实防范高风险岗位人员风险,坚决守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局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等工作。各科室间、局所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以进口冷冻冷藏食品为原材料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农贸市场、超市及场内摊位。
四、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开展风险排查。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第三方冷库、熟食黑加工点及冷藏冷冻库为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排查、摸底,不落一个企业(业户),不落一个高风险岗位人员,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台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八不”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对山东省冷链食品管理系统应用的指导监督,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个人)注册并严格履行冷链食品追溯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完成冷链食品信息上传工作,并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单位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禁止销售、采购、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分区存放和亮码销售。督促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单位要分区存放进口冷链食品, 与其他食品相对分离;销售场所要设专柜、专人销售。销售单 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 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
(四)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督促各单位将应检尽检人员录入“山东冷链”系统,并根据从业人员在岗离岗状态,及时维护人员信息。按照规定频次督促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率100%。
(五)强化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督促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经营场所等,自觉做好消毒处理。
(六)规范“场所码”申请和使用。“场所码”是“山东健康码”为重点场所生成的专用二维码,根据关于在全区推广应用“场所码”的公告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在山东健康码系统申领“场所码”,并打印张贴出入口醒目位置,便于出入人员扫码。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二)切实落实责任。按照各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
(三)做好宣传报道。在防控工作中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