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267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14日
- 标 题:2022年薛城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薛城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22年秋季,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至10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周边超市、食杂店、各类流动食品摊点为重点场所(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安排及内容
(一)自查阶段(9月13日至9月20日)
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切实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留,自查有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集中整治校园周边超市、食杂店。以 “辣条”、膨化食品、香肠、饮料、“三高”食品等为重点开展整治。严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核查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核查超过保质期或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2、全面清理校园周边食品摊点。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清理校园周边食品摊点,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点经营。
3、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兑付彩票奖金,严查不符合学生成长阶段审美标准的食品;严查销售含低俗、暴力等倾向的文具用品。
4、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将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列为高风险等级D级实施监管,每学期开学时段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其中全项目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销售调味面制品的食品销售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5、加强风险分析与抽检监测。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年度风险会商内容,研究防控措施。并有计划地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在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抽样量不足的,可以追溯至上游销售者抽样。
(三)整改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12日)
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认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协作配合,认真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依法履行职能,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人员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校园周边超市、食杂店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展板、广播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