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271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 标 题:2022年薛城区复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薛城区复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计划
为加强我区复学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全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复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专项检查计划。
一、开展复学前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严格落实“四查”制度,应于复学前完成辖区内复学学校食堂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进货查验、每餐次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是否规范、到位,食堂用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并做到生熟分开,熟食彻底烧熟煮透。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从六个方面开展每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一要对学校食堂加工和就餐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杀,保持食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确保食堂加工和就餐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安全。
二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材料和相关产品盘点,超过保质期的和已开封的要清理销毁并如实记录。
三要对使用的设施设备,全面检查评估,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四要加强水源的管理和使用,使用管网自来水的要对管道彻底清洁,使用自备井的水质要符合饮用水标准要求。
五要加强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洗消管理。要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餐饮具要做到每餐前,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等多种方式消毒后方可使用,加工用具在复学前要全面进行洗消。
六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置,从事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集体配餐管理
采取集体用餐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对学校供餐的配餐单位的监管等同于学校食堂进行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要督促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对配餐单位使用的容器、车辆消毒,对食品的配送温度情况进行监管。
三要重点检查校外供餐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