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1381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 标  题:2024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坚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一条工作主线,抓住进货(入场)查验和销售记录两个关键环节,突出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三类重点主体,用好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源头监管四种监管武器,不断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化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管用好用为原则),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二、健全制度加强宣贯

2.按照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要求,落实合规经营规范和监管措施,加强小规模食品销售者、食品摊点监管。组织排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

3.落实《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总局60号令、81号令及省局规范性文件、合规经营规范、工作指南等开展宣讲贯彻。

三、强化重点主体监管

4.配合省、市局对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上年度被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监管,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5.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等管理义务,同时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落实抽样检测、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要求。

6.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建设,2024年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四、深化智慧信用监管

7.落实食品流通智慧监管模块应用,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等重点监督检查。根据《食品销售分级管理指导意见》,推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

8.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年内对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监督抽考工作。

五、推动准出准入衔接

9.按照畜牧部门检疫、检验电子化出证新形势,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系统,健全两部门准出准入衔接和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探索重点品种追溯机制办法。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10.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舆情处置,加强工作信息调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