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632
- 主题分类: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薛城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标 题:【消费提示】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提示】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中秋佳节临近,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注意索取留存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选购月饼等节令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超、糕点店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着重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月饼,临期食品要注意剩余保质期天数,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不购买或食用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月饼。在选购月饼时,可通过观看月饼外包装的材质、层数和体积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月饼。另外,从健康饮食角度出发,月饼属高糖高油食品,不宜过量食用。
三、选购生鲜类食品时,注意食材新鲜程度,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产品,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拒绝购买和食用野味,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四、食品储存时,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贮存,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避免苍蝇、蟑螂等昆虫接触食物。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五、出行就餐时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如果饭菜吃不完,方便储存的菜肴和主食应打包带走,减少食物浪费,再次食用时要充分加热熟透。
六、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