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5-00096
  • 主题分类: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薛城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标  题:【消费提示】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元旦春节期间计量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提示】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元旦春节期间计量消费提示

佳节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短斤缺两、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以下计量消费提示:

一、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提示

(一)商品称重前,消费者应注意电子秤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并处于有效期内;称重时,请检查单价栏的单价设置是否正确,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该为零,如果有托盘、袋子等,应先去皮再称量。

(二)如果对商家用于称重的电子秤存疑,在称重时可以注意观察商家是否操作按键次数过多,一般电子秤关机重启后,会自动消除已设定的计量作弊程序,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商家将电子秤关机后重启,再重新称重。

(三)在购买商品后,及时前往“公平秤”处复秤,活鱼、活鸡等商品需要在宰杀前复秤。消费者也可以提前到公平秤处称好常用物品的重量,如瓶装水、手机、钥匙、头盔等,商品称重后,可将其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通过这些常用物品的重量来判断称重是否准确。

二、加油站防骗提示

(一)选择正规加油站。建议消费者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产品标识清晰准确、口碑较好、做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正规加油站。

(二)查看强制检定标识。加油前,注意查看燃油加油机显示面板是否粘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

(三)确认加油机是否归零。消费者应注意查看燃油加油机显示屏上的信息,除单价显示外,其余显示均应为零;加油前核实加油枪的油品型号是否符合自己汽车需求,并在加油后核实加油量和金额。

三、定量包装商品购买提示

(一)检查净含量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必须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用中文标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检查商品包装上是否清晰地标明了净含量,以及净含量字符高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注意允许短缺量。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不同净含量范围的商品有不同的允许短缺量。例如,单件商品标注净含量在(200300)g实际量不得少于标注净含量9g(5001000)g的,不得少于15g。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发现短缺量超过了允许范围,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节日消费期间,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若发现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计量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区市场计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