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43
  • 主题分类: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薛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办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标  题:薛城区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权责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执业情况

律师事务所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次

区司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2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执业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区司法局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鲁司﹝2018﹞50号)第六条。

3

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

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年度执业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区司法局

1.《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2011年11月通过)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第三十四条。

4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公证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情况

公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区司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5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区司法局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9月通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