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255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标  题:2024年度薛城区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全面提升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薛城区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全面提升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建议)

孙付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治镇街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薛城区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枣庄市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法治镇街建设作为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列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法治督察考核重点、领导干部述法内容。去年第九批全国、全省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再添临城街道龙潭社区、沙沟镇小营村,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要求,各镇(街)相继成立了依法治镇(街)委员会,由党(工)委书记任主任,所辖村居和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和办公室,健全责任目标管理机制。研究制订《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指导辖区各项法治创建工作规范开展。坚持党委对法治镇街建设的领导,召开专项会议对法治镇街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镇街召开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年度述法会议,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及中层干部共计164人进行了述法,并针对述法清单进行问题整改,以述法促履职成效显著。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化。2023年7月制定印发了《薛城区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建立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各镇(街)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机构,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制定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确定司法所负责人列席镇(街)党委(党工委)工作会议规定,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确保涉法文件未经审查不得上会,未经审议不得制发,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了镇(街)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为联动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利基础。

(二)加强队伍提升,推动合法性审查人员专业化。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明确至少2名专业人员具体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区7个镇(街)全部配备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团队,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司法所具体负责,党政办、送审单位配合,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专业审查格局,保障了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人员审查能力。推行“局所一体”制度,对镇(街)疑难复杂事项直接提报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室组织研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三)加强立卷归档,推动合法性审查档案标准化。严格要求镇(街)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评查标准,规范档案管理,明确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责任人。为进一步推动镇(街)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工作,区司法局于2023年8月制作了《薛城区镇(街)重大行政决策文书示范文本》《薛城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书示范文本》,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的通知》,指导镇(街)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形成完整闭环。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较为规范的镇(街),及时推广经验做法,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促进档案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各镇(街)落实落地。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薛城区周营镇、陶庄镇以及新城街道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方面较为规范,在全区推广学习。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法律服务能力

(一)完善实体平台建设。2021年1月成立薛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有接待大厅1处,配有私密接待室、律师接待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和行政复议应诉6室。按照“3+X”模式,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咨询、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只进“进一扇门”就能够解决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在全区7个镇街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2个村居设立公共法律工作室,形成覆盖全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构建了“城区十分钟、镇村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二)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法律顾问建立通讯录,方便及时与村(社区)联系,搭建法律顾问微信网络平台,通过定期通报服务情况提醒法律顾问及时履行义务,同时,引导法律顾问就村(社区)共同关心的议题加强交流。每个法律顾问也与村(社区)建立了微信群,搭建起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针对农村基层群众集中难、上课难的老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法律顾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上法制课,包括在村支部会议、村民重要议事会议中增加法律学习内容,有条件的到镇、村小学上法制课等。

(三)做好“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继续降低法援门槛、赋权镇街办理,实现全区范围内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积极打造“点援制”法律援助品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人从律师库中“点选”自己信得过的律师,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一次办好。扎实开展“援调对接”,对案件简单,适宜调解的纠纷,按照“先调后诉、能调不诉、调诉结合”的原则,导入调解程序,节约维权成本。依托“4498148”热线建立公益律师值班机制,免费为群众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四)加强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坚持“以点带面、多元素融合”原则,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微景观等各类普法宣传阵地,在全区183个行政村广泛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为和美乡村建设增添法治文化底蕴。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农闲时间,围绕促进乡村振兴,采取多种为当地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乡村普法活动100余次,有力提升了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五)深化乡村法治人才培育。联合妇联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2名法治带头人+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定期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素养培训考试,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与村(居)“法治带头人”结对子,更好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突出领导干部“示范领学”关键点。聚焦“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加强领导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理解领会,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及法治督察工作重点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领导干部重视、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工作。
   (二)强化行政复议“便民为民”普法宣传。整合现有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采取“行政复议+普法”模式,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制作包含行政复议咨询电话、申请地址、申请书模板、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行政复议的优势等内容的宣传册,扩大行政复议群众知晓率,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探索在薛城化工产业园、薛城区经济开发区建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行政复议宣传“接地气”“入心中”。

(三)加强复议人员“能力端”提质增效。借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遇,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推进情况,强化与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最大限度保障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专业化配置。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模式,将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作为促进行政复议执法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案件研讨会由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区政府党政议题法律顾问、办案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做到案案有分析,复杂案件一研讨,以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个,7个镇街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72个,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检司联调启动矛盾调解“双引擎”,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对接,合力搭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设立“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吸收退休党员干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善于与群众沟通交流的优势,开展“点对点”“背对背”“面对面”调解,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率高达99%,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