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063
- 主题分类: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薛城区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 标 题: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薛城区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8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为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安排部署整改任务,明确各镇街、部门单位的整改政治责任,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各镇街、区直部门、区属国有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审计整改部署,主动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强化内控、完善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等举措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三是深化监督协同,推动建立共治长效机制。区审计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与时限,专人负责全程督导;推动审计与多部门监督贯通,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实现由单一治理向协同治理转变。
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84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80个,4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区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指导和跟踪检查。
二、202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1.关于超长期国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区发改局按照财政部有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资金拨付,确保今后资金支付给最终供货公司。区发改局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重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以后工作中将切实做好监控和自评工作。
2.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未拨付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至2025年使用,并已在2025年度全部支付完成。
(二)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
1.关于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及时清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完成入库。
2.关于应缴未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及时清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并完成入库。
(三)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情况。
关于代编预算指标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依照规定,积极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提高代编预算指标使用率。
(四)财政基础管理情况。
1.关于财政库款规模偏小,财政兑付能力偏弱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快收入调度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管,切实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和能力。
2.关于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全区预算单位合理把握预算支出节奏,加强用款申请审核力度,严禁超进度拨付工程款。
(五)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与资产年报数据差异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在2025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反映上年度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在编制2025年报表时加强审核管理,确保与非税收入保持一致。
2.关于应收未收出租收入的问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整改19.12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区财政局已督促区双语实验小学追收租金104.77万元,剩余租金按照双方约定时间点收取。
3.关于签订长期固定租金合同,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区教体局提出解决超长期合同问题方案,重新评估房屋价值再进行发包,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区教体局召开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门市租赁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完善租赁事宜。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职责履行方面。
1.关于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一是与区发改局对接,对养老机构开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摸排。二是印发《薛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价格支持政策告知书》,并将优惠政策文件一同发放给养老机构负责人,协助养老机构落实优惠政策。
2.关于将不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家庭纳入改造范围,以添置一般性器具代替改造的问题。区民政局一是对改造对象进行核查,杜绝向不符合条件改造对象倾斜。二是约谈适老化改造评估方和施工方,相关费用暂未支付,下步将扣除两户适老化改造费用。三是与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对家庭有施工类意愿的老年人,进一步动员发动,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见基础上,提升施工类比例。四是加强对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关文件的学习,在下步类似项目中,将在征求意见、增加施工、验收评估各环节加强规范。
(二)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对部分经营异常市场主体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区市监局区别情况及时清理非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对住所无法与经营主体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已列为异常。
2.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政策未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区文旅局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宣传力度,提高非遗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通过多部门配合、多形式展示展演、多平台宣传,有效提高了我区非遗项目的知名度。
3.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区文旅局对孙氏故宅修缮项目已进一步完善修缮,待全面修缮完毕后,积极向省厅申报孙氏故宅安防项目,强化安全监管。同时联合陶庄镇共同商讨制定开放预案。对“青华阁修缮工程”项目,一方面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推动相关费用尽早拨付到位,为工程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强化与施工单位的协同配合,优先协调青华阁项目施工队伍尽快进场。
(三)预决算编报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民政局加强预算编报工作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2025年度已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区市监局在今后采购工作中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严格按照编制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民政局要求财务人员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做到预算编制完整准确。区市监局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本年度经济活动预测收支需求,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3.关于决算数据不实的问题。区民政局加强对决算的编制管理,据实编制决算草案,反映准确的收入支出数据。区文旅局进一步强化决算数据的对账复核,核实预算收入、支出数据,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促进实施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差旅审批程序,规范填写差旅审批单,杜绝差旅审批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拖欠的企业欠款已经拨付到位;对购买的复印胶板印刷设备补记固定资产管理。
2.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市监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在合理编制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提升年度预算执行率。区文旅局完善项目负责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定期沟通,督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3.关于纳入集采目录的采购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市监局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对车辆租赁服务费和采购复印纸等业务活动按照集中采购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常庄街道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奖补资金3万元拨付到位;省级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正在积极对接财政,已向财政申请,此问题正在整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低保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2.2万元已经收回。区市监局已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政策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5.关于未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区文旅局加强公务卡结算,严格按照《薛城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则》,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同时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杜绝公务活动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未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全部支付中介服务费62.26万元,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加快中介服务费的支付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7.关于未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并依法予以公开”的要求,将2024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内部控制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支付中央空调维修费无内部审批手续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严格执行支出审核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物资报批手续,按审批流程完成物资采购、维修报批等全流程操作。
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文旅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对大额资金支出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经集体通过后按照程序办理。严格执行《合同控制规范》,加强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规范合同订立的权限和内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关注内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区文旅局对已不能使用的6辆观光车,向区国资局提交申请,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要求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手续明确、账实相符。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区市监局已对账务作出核减调整,固定资产已账实相符。
四、镇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推进工业倍增计划不力。
针对“推进工业倍增计划不力”的问题。常庄街道一是加速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围绕以新能源及锂电、新材料、新型商贸物流、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四新一高”优势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产业链招商,今年以来新签约过亿元项目8个,新开工过亿元项目4个。二是深化技改提级行动。加快推动远通纸业、联兴玻璃、泰山石膏等传统工业改造升级,推进和顺达机电、智赢门窗、圆坤电子等制造业企业数智化转型,助推产业提质增效。
(二)预算编制不准确。
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常庄街道一是规范编制预算。依据《预算法》,参考往年实际支出、年度工作目标,将办公费等日常公用支出纳入预算编报。按程序征求财务、业务科室及领导班子意见,科学测算费用,细化预算项目。二是加强预算审核。组织专业人员对新编制预算审核,检查是否覆盖所有支出、数据是否合理,完善后按规定流程审批、备案,确保预算完整合规。
(三)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常庄街道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财务及业务人员深入学习《常庄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制度内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和要求并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2.关于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常庄街道向借款人逐一发送还款通知,明确告知其借款长期挂账不符合规定,安排专人与借款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还款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3.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常庄街道已停止向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拨款,避免进一步违反预算资金拨付规定。
4.关于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的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常庄街道立行立改,在审计期间将该笔资金拨付到位。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精准拨付至用款单位。
(四)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常庄街道一是健全内部审计机制。依据《常庄街道内部控制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权限与工作流程,确保内审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内审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2.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常庄街道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制度文件,明确报销流程和各环节责任并进一步加强审核监督,财务部门在受理差旅费报销时,严格审核凭证完整性,缺少出差审批单等必要凭证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人民医院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区人民医院一方面完善基本工程的管理制度,制定《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办法进行基建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另一方面明确项目的立项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个项目都经过评估、审批和备案等环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报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2.关于招标渠道不正确的问题。区人民医院落实建设项目归口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照医院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和标准规范各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审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必备手续,加强风险防范。
3.关于虚增预算投资额的问题。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强化基建工程造价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各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对预算投资金额进行严格审核,做好工程材料、设备信息、价格等费用的收集、审查,以便做好投资控制工作。
4.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对购入中央空调已调整账目。
5.关于应拨未拨工程款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已于2024年8月、2025年10月、12月分批次完成付款。
6.关于社会审计机构计算错误,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已责令中介机构对错误进行了修改,区人民医院按照新结算额进行结算。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前期工作不到位问题。
(1)关于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的问题。区农业局通过招标重新选择了设计业务能力强的设计单位。
(2)关于预算编制不扎实,给成本控制埋下隐患的问题。区农业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切实剖析单价构成,进一步细化预算,最大程度规避此类风险再次出现。
2.招投标工作问题较多问题。
(1)关于项目建设单位监管缺失,多个项目招标文件存在内容前后矛盾等低级错误的问题。区农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内容监管,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深度参与招标流程,加强招标文件内容审核、质量把关,严格把控招标清单关键参数,重点关注易错项、歧义项,提升招标工作质量。
(2)关于多个项目违规指定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问题。区农业局将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严格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更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问题。区农业局将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提升合同管理质量,严格审核如标的、价款、工期等实质性合同条款,规范合同签订工作。
(4)关于多个招标文件清单项目说明信息不准确、不清晰的问题。区农业局下一步将此项问题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点,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要求评审专家审查此类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关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谋求中标的问题。针对串标问题,已进行了移交。同时区农业局加大对工程招投标的工作的监管力度,针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资料严格审核把关,以零容忍的态度杜绝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等问题再次发生。
3.造价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区农业局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交工程决算等审计资料,尽快厘清工程实际成本,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推动项目收尾落地,此问题正在整改。
(2)关于项目预算调整过大的问题。区农业局加强监管力度,细化资金审核,督促建设单位提升预算控制意识,做细做实前期预算工作。
(3)关于项目造价未扣除结余材料的问题。 区农业局严格控制管材采购数量,按照工程施工中管材实际用量和后期管材维修使用数量进行采购,确保施工过程中进场的材料采购数量合理,在资金拨付时扣减相应资金,避免损失浪费。
4.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区农业局一是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到项目资金;二是统筹做好资金分配计划,将财政部门拨付的项目资金分阶段稳定有序拨付到施工等单位。此问题正在整改。
(2)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周营镇人民政府,待工程审计完成后,按工程审计审定的工程款支付拨付项目资金,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此问题正在整改。
5.运行管护待加强问题。
针对此问题,区农业局一是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进一步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督促项目涉及镇、村等管护单位切实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对督导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镇(街)和村,及时进行整改维修,确保各项工程设施长期有效稳定利用。二是经区审计局督促整改,浇地价格已降至与周边村相近的合理价格,下步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此类问题及时联合项目镇督促相关村进行整改。
6.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核查问题。
区农业局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跟踪审计单位,重新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严格按照要求审减未审减工程资金并加强对第三方造价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审核力度,严格审核内容,避免存在工程量和单价错误问题再次发生。
六、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晟达集团审计情况。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晟达集团对重点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区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
(2)关于未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晟达集团制定了“山东晟达文旅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并严格执行。
(3)关于未完成国有企业经营目标的问题。晟达集团将按照新制定的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加强经营管理,逐步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方面。
(1)关于晟达集团下属国晟商贸和家用电器2家子公司直到2025年1月才并入集团的问题。晟达集团已完成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已合并到位。
(2)关于晟达集团在未经区国资局批复同意的情况下成立达江投资公司的问题。集团已完善审批手续整改并要求所有子公司严格按照《薛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东林公司向达江投资公司注资,成立一年时亏损17.32万元,与合作经营目标利润500万元差距较大的问题。晟达集团采取了给各级子公司下发目标责任书的措施,在2024年度取得良好的效果,本集团2024的经营目标已完成。
(4)关于铁道游击队红色教育文化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多个重大事项未向区国资局报告的问题。晟达集团严格按照《薛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上报相关材料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做好融资请示、报告事项。
(5)关于临山阁布展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标的问题。晟达集团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6)关于铁道游击队纪念馆部分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晟达集团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执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关于薛国尚品食品公司房产、土地,10套皇冠小商品市场门市房闲置未使用的问题。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已积极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加大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3.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1)关于集团下属4家公司的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在东林公司列支,核算主体混淆,各公司财务数据不实的问题。晟达集团已将各公司人员都已分别划转至目前工作岗位所在公司,人工成本也分别进行核算。
(2)关于薛国尚品食品公司少提资产折旧,利润不实的问题。晟达集团已要求财务部正确核算各项成本、费用,真实、完整的反映企业的利润水平。
(3)关于达江投资公司在职人员迟到早退仍发放全勤奖励,同时下属多家公司无合同协议付款、公务支出转入个人账户等问题。晟达集团已要求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补助资金,并要求下属公司加强合同管理,对各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
4.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及风险隐患方面。
(1)关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晟达集团及部分子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印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关于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晟达集团加强物资采购审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审核和监管对合作方的资质。
(3)关于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晟达集团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4)关于未按协议收取保证金的问题。晟达集团将加大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合作方保证金缴纳情况的跟踪和监管。
5.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方面的问题。晟达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审核力度,重点核查资金流向,规范付款流程,核验发票与收款方的一致性。
(二)薛经开公司审计情况。
1.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方面。
(1)关于公司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未明确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的金额标准的问题。薛经开公司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三重一大”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已详细规定了重大事项决策金额标准等关键内容,使得决策制度更加严谨、规范。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薛经开集团下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经将经党委会会议集体决议后执行。
(3)关于因绿色食品产业园和邹坞化工园区建设手续不完备被罚款,造成企业经营损失的问题。薛经开公司积极主动地与区自然资源局展开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土地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整个审批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在土地手续完善之后,及时推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企业经营效益方面。
(1)关于下属企业盈利能力不足,持续亏损的问题。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收入规模,增加项目投资收益。通过聚焦新兴产业领域,优化投资组合,将资金调配至更具增值潜力的项目中,实现投资收益的稳步增长。
(2)关于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问题。薛经开集团一是积极拓展市场,从2024年9月以来相继与山东凯端化学有限公司签订蒸汽管廊租赁协议,与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技术学院签订S16#租赁协议,与法孚阀门(山东)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等,增加营业收入;二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精简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管理费用等,增加权益性资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通过管委会注资增加所有者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
3.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方面。
(1)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由集团股东任命,已向集团公司股东薛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馈该问题,申请向集团公司配备4名外部董事,现股东开发区管委会正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寻找合适匹配的外部董事人选。
(2)关于未明确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问题。集团根据整改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并明确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权限,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4.关于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核查方面的问题。集团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核查工作,通过与社会审计机构沟通,明确审计目的、范围、重点和报告要求,全面反映问题。
七、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整体情况来看,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资金类问题为主。此类问题主要涉及项目工期跨度大、涉及资金额较高,相关责任单位正积极采取针对性举措,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区审计局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全程跟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整改部署要求,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与指导,推动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协同发力,为薛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审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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