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3-01615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商促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 标  题: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

二、执法职责、权限

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对外劳务合作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等。

三、执法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

2.《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3.《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4.《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5.《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6.《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7.《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8.《洗染业管理办法》

9.《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10.《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1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12.《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13.《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14.《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1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6.《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7.《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四、执法程序

详见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流程http://www.xuecheng.gov.cn/zwgk/qjbm/qswhtzcjj/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