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501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文旅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13日
- 标 题:薛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薛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机构设置:薛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薛城区仲建商务广场14楼(广场西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薛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632—4480290)
二、执法职责
依法行使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执法权限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四、执法依据
(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行政法规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5.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9.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0.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1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2.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4.旅行社条例1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1.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2.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3.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4.山东省旅游条例
(四)部门规章1.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4.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6.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7.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8.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9.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0.《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1.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2.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1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1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15.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16.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17.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18.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19.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1.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3.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4.导游管理办法25.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五)地方政府规章1.山东省广播管理规定2..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五、执法程序(详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http://zzxczwfw.sd.gov.cn/xc/icity/project/index)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行政执法流程图
六、监督途径电话投诉:0632-4413155
信件投诉: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仲建商务广场14楼(广场西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邮件投诉:xcwlj4413155@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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