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188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25日
- 标 题:2021年薛城区卫健局关于对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7号议案的答复(关于组建薛城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薛城区卫健局关于对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7号议案的答复(关于组建薛城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李军、周广喜、王桂芝、孙侠、赵峰、马翠青、张伟、殷召明、张方胜代表:
贵代表团提出的《关于组建薛城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竞争压力加大,精神障碍患病率呈上升趋势。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山东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省精神疾病患病率17.56%。其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0.84%,抑郁症患病率4.56%,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5‰。据此测算我区总人口56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约2800人,易肇事肇祸约(评估三级以上占比例为10%-12%)30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不稳定易反复发作,需要长期服药或住院康复治疗。
目前,我区无独立的精神专科医院,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有周营卫生院陶官分院和薛焦精神病医院(民营)共同承担。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2018〕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枣政办发〔2018〕26号)意见要求,在2018年前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全部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2018年底完成现挂靠在镇卫生院的精神卫生机构调整管理体制,剥离职能后上划区级管理。
目前,周营卫生院精神病防治院,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床位设置90张,开设了精神科、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药房、化验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等必备临床医技科室,并且周营镇远离城区,空气、环境好,利于精神病人康复疗养。
为更好地做好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卫健局2020年6月向区政府报告《关于成立“薛城区精神卫生中心”的申请》,建议将周营卫生院精神病防治院上划到区级管理,在此基础上成立薛城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全区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预防、诊断、治理、康复等任务,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收集,流转、上报、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服务工作。
下步,区卫健局将继续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报告,争取尽快尽早将周营卫生院精神病防治院上划到区级管理,在此基础上成立薛城区精神卫生中心,推进全区精神卫生工作更好发展。
感谢贵代表团各位人大代表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632-4435186 联系人:孙相国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