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09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 标 题:2022年薛城区卫健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鼓励生“三孩”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薛城区卫健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鼓励生“三孩”的提案)
B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53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臧洁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生“三孩”的提案 》提案收悉。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目前山东省暂未出台鼓励生育三孩的相关政策。目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共63家,其中6家备案托育机构,托位数454个,公办幼儿园8家,托位数156个,民办幼儿园49个,托位数1068个,共1678个,为做好做实托育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开展托育机构的前置工作,坚决完成2022年末全区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5个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全面三孩政策实施,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对托育服务资源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当前大多数托育服务机构为民办性质,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严重不足。三是托育服务行业缺乏行业规范,大多数民营开办的托育都不具备托育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而是通过工商部门注册成为教育咨询类公司、母婴保健公司等形式,在此基础上增设一些婴幼儿教养功能。
三、下步打算
(一)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的要求,加强托育机构验收、检查、培训、指导、监管等方面的协同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
(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多元化发展。鼓励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幼班。加大对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幼儿园的政策扶持,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依托现有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社区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多元化、精准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保障。完善配套政策,鼓励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人才培养、综合奖补、多渠道融资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经费投入,通过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发展。夯实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4424271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