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251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乡村医生职业现状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2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乡村医生职业现状的建议)

尊敬的韦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医生职业现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发挥其在基层医疗及公共卫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身体健康,区卫健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有力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稳定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区卫健局根据现有人才队伍情况和医疗卫生发展方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卫生人才梯队建设,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镇中心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在人员准入、业务、药品、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并与基本公共卫生的落实有机结合,把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定期对基层医疗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形成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在严格技术操作、规范依法执业、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院内感染控制等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镇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月督导季评比的综合目标考核,达到区、镇、村三级联动,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确保辖区居民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丰富乡医队伍培训考核。各镇街一体化管理机构制定了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在岗乡医适宜技术、适宜技能、基本公共卫生知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院内感染控制、急诊急救、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并建立了乡医培训管理档案和培训手册,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将学习培训和考试结果作为乡医年度注册和绩效考核的依据,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训达2000多人次。同时,区卫健局分期开展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大对基本药物应用、院内感染控制、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三)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要求,对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类供给、二类管理”,其在编和离退休人员支出由区政府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政策和综合预算原则给予有力保障;在现有保障基础上,每年按不低于一类保障总额20%的幅度增长,逐步实现一类保障足额到位的目标。及时足额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四)扩大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各基层医疗机构狠抓落实,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强化健康管理服务理念,推行“团队式服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核”的签约服务模式,通过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形成条块结合,以块管理,以条质控的管理机制,丰富个性化服务包,建成1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和健康小屋,重点做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残疾人等人群的签约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全覆盖,逐步实现了手机APP电子化签约,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强化乡医队伍建设和村级卫生室管理,完善三级卫生网络,保证广大群众享受安全、有效、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今后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机制,运用好农村免费医学生培养机制。大力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探索基层卫生人才“区管镇用”“镇管村用”。加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力度,凸显公益事业性质,优化行业内外部环境,力争人才“来得了、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二是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扩面。利用多种媒介,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通过专家讲座、外出参观等方式,提高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服务内容、流程、标准,不断提高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补助资金监管。要求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宣传培训,全面进行告知讲解,让乡医本人知晓明白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绩效考核办法、计算方法等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积极探索退休保障机制。计划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参照村干部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待遇,出台乡医养老保障相关优惠政策,形成政府统筹安排、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稳定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五是严肃补助资金发放纪律。区卫健局将进一步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履行好监督职责,指导、监督镇街做好乡村医生项目绩效考核与资金分配工作落实,规范补助发放流程,严禁任何单位和人员挤占、截留、挪用。对乡村医生反映落实不到位、发放滞后的单位,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进行通报。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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