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5-00086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 标 题:关于2025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市局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 审查意见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5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市局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许字〔2020〕17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查看评审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限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D区D230、D232窗口,邮编:277000,联系电话:0632-760222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市局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审查意见
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局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山东闽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吸收合并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通过 |
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声明
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郑重声明,我局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