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018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薛城去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14日
  • 文  号:薛应急发〔2022〕11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14日
  • 标  题: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关于印发《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监察大队,保障中心: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薛安发〔2022〕4号)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计划执行。

附件: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关于印发薛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深化安全生产攻坚,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发生一般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金属冶炼等工贸领域,明确区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2.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凡处罚必从严”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督促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以及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以及行政执法决定、监督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督导。加强与各镇(街)应急办监督检查计划的衔接,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执法对象交叉重复。加大监督检查督导力度,指导和督促各镇(街)推行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示范执法等模式,提高执法效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局属有关室、单位要结合自身监督检查计划,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执法抽查督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区应急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在册人员6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5人,占在册人员的83.33%;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8名,在册人员9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9人,占在册人员的100%。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薛城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57号)规定,区应急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中,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有10人,持证人员10人,持证比例为100%。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区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10×80%=8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测算(1992个)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9天×8人=1992个。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约需810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个工作日。

2.配合实施行政许可3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1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约需560个)

1.机关值班工作日为220个工作日。

2.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3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00个工作日。

5.病、事假 1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约需622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992个)-其他执法工作日(810个)-非执法工作日(560个)=622个工作日。其中:

1.重点检查工作日(约需102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基础室检查约需:6家×3人×2次×1个工作日=36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检查约需:5家×3人×2次×1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监察大队、应急指挥室、科技和信息化室配合检查约需:12家×3人×1次×1个工作日= 3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约需100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基础室检查约需:10家×3人×1次×1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检查约需:10家×3人×1次×1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

监察大队、应急指挥室、科技和信息化室配合检查约需:20家×3人×1次×1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

3.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工作日(约需420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按全年30起计算,每次需2人以上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法制审核、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案件处理呈批、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结案、案卷整理归档等约需7个工作日左右完成,约需30起×2人×7个工作日=42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以上执法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1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25家(其中,含随机抽查企业10家),共计36家。具体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局属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方可组织实施。各镇(街)应急办要积极配合区应急局执行好监督检查计划。

(二)规范执法,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规定,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程序等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统筹安排,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优化执法力量,统筹安排工作计划,实行“局队合一”运作,推动一并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其他任务等工作机制。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黑名单”、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整改。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四项作风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应急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注: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与本计划冲突时,本计划可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附件: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

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一、安全生产基础室监督检查企业名单(20家)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5家)

1.山东铭世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山东中力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3.枣庄金正实业有限公司

4.枣庄市银牛面业有限公司

5.山东顺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含小北山矿)

(二)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0家)

1.爱德士鞋业(山东)有限公司

2.枣庄市天顺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3.枣庄市金利昂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4.枣庄市高晟实业有限公司

5.山东晟达菲尔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枣庄通晟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7.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薛城混凝土分公司

8.山东裕丰酒业有限公司

9.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0.山东华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三)随机抽查企业(5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企业名单(16家)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6家)

1.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

2.枣庄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3.枣庄振兴炭材科技有限公司

4.山东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

5.枣庄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山东嘉驰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二)一般监督检查企业(6家)

1.枣庄市薛城天山加油站

2.枣庄市薛城区永福中心加油站

3.枣庄市薛城小甘林加油站

4.枣庄市薛城泰山南路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新城店韩路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新城第九加油站

(三)随机抽查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