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0-00058
  • 主题分类:惠民实事执行公开
  • 发布机构: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24日
  • 标  题:薛城区医保局医疗保障领域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汇报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医保局医疗保障领域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汇报


薛城区医保局医疗保障领域重点

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汇报


接《关于开展医疗保障领域重点民生实事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医保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迎接省局重点工作督查专项会议,要求各科室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保扶贫工作情况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3100%”全覆盖工作2020年为全区1743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四类人员”代缴医疗保险参保费用45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78人、低保3661人、特困1319人、重度残疾5073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名单分别由民政、残联认定和提供,并在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办理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和待遇落实,参保信息及时比对,确保不漏一人,精准覆盖。



  2. 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情况: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继续对贫困人口给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扩大医保药品用药范围。贫困人口使用大病特药不设起付线。取消贫困人口居民大病最高支付限额。近年来共服务贫困人口73975人次,医保报销6780.6万元(其中:基本门诊报销130万元、慢性病门诊报销386.9万元、住院基本报销5696.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67万元)。



  3. 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局划转至我局。自工作开展以来,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8314   人次,医疗救助金额721.74 万元;低保救助983人次,医疗救助金额247.83万元,特保救助397 人次,医疗救助金额44.4万元,入户调查审核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救助81 人,医疗救助金额17.4 万元;重特大疾病 9人救助金额3.1万元;总计救助总9784   人次,金额1034.47 万元(不含二次救助)。



  4. 贫困人口再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为了更大程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特别是医疗救助特定人群,经过“五重保障”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照70%的比例再次给予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印发《薛城区医疗救助专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并在全区范围内执行。通过医疗救助和贫困人口再救助工作的开展及政策落实,最大限度减轻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有效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

二、特殊群体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对于该类患者,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探索推行按床日、按病种综合付费方式,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降低或减免起付标准,最大限度减轻就医负担。并及时将6种精神疾病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根据市医保局要求,分批次在全区范围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部分病种开展贫困人口慢性病集中办理活动。联合卫健、扶贫办等部门开展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集中办理宣传材料,涵盖门诊慢性病病种、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等,提高了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申办知晓率2862名贫困人口慢性病信息已维护到医保信息系统,该类患者已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2、苯丙酮尿症患者救助情况:已将苯丙酮尿症患者治疗必需的特殊食品纳入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围。并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苯丙酮尿症患者享受到救助政策,确保特定人群政策落地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区共救助苯丙酮尿酸症182人次,救助金额20.15 万元。

3、唇腭裂患者医疗保障情况:按照医保政策要求,及时将唇腭裂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进一步提高支付标准.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唇腭裂按病种付费工作,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探索临床路径,按照质量优先、成本控制的原则科学制定诊疗方案。病种限额标准不变,参保患者就医流程不变,医保报销比例不变,按现行结算模式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方便唇腭裂患者救治,减轻治疗负担。截至目前,共对8名唇腭裂患者进行医保住院报销,医保金支出3.69万元。

4、脑瘫等残疾儿童、自闭症康复项目,纳入门诊慢病支付范围情况:严格落实市医保局关于居民医疗保险现行门诊慢性病政策,0-17周岁脑瘫等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并将一个医疗(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调低为300,支付比例提高到70%,支付比例不与连续缴费年限挂钩,最高支付限额15000元。将符合规定的、治疗相应病种必需的医疗康复项目,必要的检验检查及药品等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该类人群参保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该类慢性病患者45人,孤独症12,脑瘫10人等残疾儿童全部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三、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情况

1、引进优秀人才医保政策配套工作:我区对于引进优秀人才医保工作实行弹性化管理,该类人员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其意愿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需要转移医疗保险关系的。提供转出地的参保凭证,向转出地发出联系函。等待接受转出地的信息表接收信息表系统录入,办理完成对希望保留原参保地医保关系,按其意愿协助参保单位做好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解读及指导工作及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规定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通过弹性医保政策实施,为该类人员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达到吸引更多人才安家落地的效果。

2、提升异地就医服务保障水平工作情况:根据市医保政策,逐步将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并不断扩大异地联网范围,对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给予重点支持。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平台实时联动,实现各项医保待遇一站式结算切实简化异地就医服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备案就医地所有审批盖章,对异地安置等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取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环节,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凡是通过参保登记和相关经办数据库能获取的信息,重复填报。凡符合外出打工就业创业户口迁移投奔子女或亲属等长期异地居住的,按照申请即时办理异地医疗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保障该类群体的医疗待遇。同时,积极推行电话(传真)备案、网上备案、手机APP备案等,推动多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3、省内异地联网就医购药“一卡通”,个人账户刷卡使用工作情况:目前我区定点医院(矿务局总医院、薛城区人民医院、薛城区中医院)和19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实现个人账户省内异地直接联网就医购药解决了在我区工作的外地医保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的资金垫付问题。

4、医保费用拨付情况:(1)对公业务(对定点医疗机构)在实行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大框架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垫付医疗费用,每月1-5号报送上月垫付金,于月底前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联网垫付金由市局进行直接划拨;(2)对个人业务(参保患者)我区城镇职工住院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结算支付时限由原来的30天,提前到9个工作日发放到群众手中,及时拨付至参保人员账户,降低参保患者资金垫付压力。

5、一站式结算情况:根据上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目前我局所有对外业务科室全部进驻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真正实现各项医保待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一站式”结算,达到“优化流程、精简手续、群众方便”的目的,最大程度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四、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推进改革攻坚任务

一是面对疫情,我局积极落实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政策,开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按照先办理缓缴手续,严格把关,严细备案,报上级审核申请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4家,签订《缓缴协议》,缓缴金额68万元,疫情结束后再进行补缴。

实施阶段性降低医保金单位缴费费率,支持企业生产。

根据枣医保发【202012号文《关于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自20203月至12月降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即机关事业单位由原7.3%,下调为6.3%,企业单位由原8%下调为7%

20203月因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枣医保发【202017号文进一步阶段性降低20202-6月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即机关事业单位继续保持原调整值6.3%,企业单位再次调整为:2月为6.5%3-6月为5.5%7-12月为7%

根据政策汲及机关事业单位180家,缴费人员1.09万人。1-9月份调整前应缴4439.60万元;调整后实缴3968.90万元;.减免医疗保险费征收470.70元;企业1050家,缴费人员2.89万人,1-9月费率调整前应缴8103万元,调整后为6496.60万元,减免医疗保险费征收1606.40元。企业和事业单位累计减免医疗费征收2077.10万元。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药企生产。我们预拔医保基金998万元,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药企欠款专项支出,有效保证了药企的正常生产。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