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942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医保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0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将子宫内膜异位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医保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0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将子宫内膜异位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提案)

张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子宫内膜异位症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提案》(第104109号)收悉。经我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充分肯定社会意义
子宫内膜异位症是困扰育龄女性的常见慢性疾病,具有病程长、治疗复杂、经济负担重等特点。您提出的将其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建议,进一步改善内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与我部门近年来推动的慢特病管理优化方向高度契合。我们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完全赞同您的提案。
二、政策落实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提高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能力的通知》(枣医保发〔2023〕12号)将子宫内膜异位症正式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患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后,提交相关检查报告单,可按规定申请慢特病待遇,享受子宫内膜异位症单独支付病种药品。
三、优化经办服务
(一)优化准入服务。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审核准入实行全市通办,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就近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及定点医疗机构慢病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后,次日享受相应待遇。对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等无法在参保地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的,可通过“爱山东” APP、“鲁医保”小程序及“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等方式网上办理认定业务,提高异地居住人员办理业务便捷性。
(二)优化药事服务。对纳入门诊慢特病及门诊单独支付药品的病种购药的,通过处方流转与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在“双通道”药店、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配药结算,执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病种)支付政策。
感谢您对妇女健康权益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适时优化管理措施。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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