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0-0056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文字解读)解读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解读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字〔2020〕1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二、决策依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部署要求,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科学调整区级划转事项、统一规范划转事项、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等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三、出台目的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重要举措(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划转事项清单。清单公布后,应保持划转事项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经区政府研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推动划转事项有序衔接,统筹推进划转事项交接、人员划转、审批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原审批部门要为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持,“包教包会”。

(三)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将划转事项涉及的审管界限划分、调整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主体等,特别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职责边界,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攻关,纳入职责边界清单。

(四)强化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加快省、市、区自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实体大厅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通办。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