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037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薛城区标准地出让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薛城区标准地出让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加快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薛城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辖区范围内的工业功能分区、其他小微企业新增工业用地的出让。

三、出台目的

“标准地”是指事先明确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和亩产税收等标准,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前置条件,进行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受让企业必须承诺按出让条件开发建设“标准地”,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四、主要做法

(一)事先做好区域评价。各镇街组织做好辖区范围内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区块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考古调查勘探等工作,为“标准地”出让指标设置奠定基础。

(二)明确“标准地”出让指标。建立薛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包括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指标、配套设施等。

(三)做好“标准地”出让准备。各镇街做好“标准地”出让地块“五通一平一围墙”(包括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电力、通讯以及场地平整、围墙搭建,有线电视管线、燃气、热力等根据项目用地实际配套)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政策处理、协调工作,确保“净地”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