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21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薛城区2021—2022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薛城区2021—2022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
关于《薛城区2021—2022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原〔2021〕1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1〕340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在2021—2022年秋冬季开展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向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有关部门反馈的8条意见,结合职能划分、我区实际情况采纳6条意见,最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核印发。
《方案》以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4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为目标任务,包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落后产能、认真落实水泥建材行业错峰生产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强化秸秆垃圾落叶禁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十项主要任务
《方案》中印发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工程措施、详细清单、责任单位,捋清了工作思路。
涉及范围:包括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辖区内企业等;
解读机关:薛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王晓燕
政策咨询电话:0632-4410199。